坚/持
重视合作,确保质量,信誉承诺
依据《成品油流转办理办法》、《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转办理“放管服”变革作业的告诉》(商运函〔2019〕659号)、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转职业办理作业指引的告诉》(商办消费函〔2020〕439号)、《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转办理“放管服”变革作业的告诉》(皖商办运函〔2019〕765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,现对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东至花园里加油东站等7家加油站请求改变成品油零售运营同意证书有关事项做公示,公示时刻为2026年8月3日至8月9日,公示内容详见附件。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贰言,请于2026年8月9日之前与我局商场运转与消费促进科联络。联络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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